东丽(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贸易招商案例

发布者:公西玉泽 编号:123363
东丽(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网站案例

案例简介

东丽(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网站案例编号:123363,由公司法人首藤和彦于2003年03月17日在上海上海注册申请,东丽(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网站属于贸易招商网站建设案例。网站服务范围:一、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和提供担保,5、在国内外市场以经销的方式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6、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运输、仓储等综合服务。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母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六、以代理、经销或设立出口采购机构(内部机构)的方式出口境内商品,并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出口退税。(七至十七具体内容详见批准证书)十八、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财务公司,向投资性公司及其所投资企业提供相关财务服务;十九、经商务部批准从事境外工程承包业务和境外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并提供相关服务;二十、委托境内其他企业生产、加工其产品或其母公司产品并在国内外销售;二十一、从事母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所投资企业所生产产品的同类商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二十二、委托境内其他企业生产、加工产品并在国内外销售,从事产品全部外销的委托加工贸易业务。二十三、经商务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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