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3 10:46:05 阅读(173)
1、著作权的著作权人是否可以主张著作权的著作权人可以主张《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侵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或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也可以没收主要用于生产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书籍;(3)未经表演者许可,本法另有规定的复制、发行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产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4)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录音录像制作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录音录像产品;(5)未经许可播放或复制广播、电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六)未经作权人或者与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免或者破坏权利人对其作品、录音录像产品采取的保护作权或者与作权有关的技术措施的除外;(七)未经作权人或者与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视频产品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8)制作、销售假冒他人签名的作品。2、侵犯署名权的赔偿是如何计算的。侵犯署名权的赔偿是如何按照中国民法的基本原则计算的。赔偿责任的承担应适用于全部赔偿或全面赔偿的原则,即所谓的“填平原则”,即侵权人应全额赔偿权利人的损失,司法实践中的赔偿计算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以权利人的损失计算;2、以侵权人的侵权利润计算。3、以正常许可费为参考计算;4、适用最高人民法院的定额赔偿标准。3、以正常许可费为参考计算;4、适用最高人民法院的定额赔偿标准。此外,当事人还可以同意用其他计算方法计算损失赔偿金额。评估、鉴定等方法也可用于赔偿计算。但在审判实践中,如何计算权利人的损失往往存在争议。因此,侵权赔偿问题成为诉讼双方共同关注的焦点。面对科技的新发展,涉及计算机软件、数据库、互联网等与信息技术相关的新型侵权案件出现在作权领域,侵权赔偿问题变得更加复杂。以上是华绿网小编对“作权签名权人是否可以要求赔偿”的回答。我们可以了解到,作权签名权人可以要求赔偿,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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