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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登记补正的规定

2020-12-23 13:52:12 阅读(166 评论(0)

1、申请人应在30天内纠正作权补正的有效时间。逾期不改正的,视为撤回申请。《计算机软件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条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完成受理的申请。申请符合本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应当登记并颁发相应的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1)表格内容填写不完整、不规范,未在规定期限内更正的;(2)提交的身份证明材料不是《条例》规定的软件程序和文件;(3)申请文件中软件名称和权利人签名不一致,未提交证明文件的;(4)申请登记的软件存在所有权纠纷。第二十二条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要求申请人更正其他登记材料的,申请人应当在30日内更正。逾期不更正的,视为撤回申请。二、软件登记补正规定1。、 软件全称一般为“软件”、“系统”、“平台”、“插件”、“中间件”等词作为全称结尾,不使用“工具”、“计算”、“系列”等结尾。2、软件简称不应比全称更复杂或超出全称所描述的功能范围。也就是说,软件全称一般要选择,全称中没有出现的词不能出现。(1)如有特殊需要,必须填写简称中出现但全称中未出现的单词,并说明使用该单词的含义和原因,确保其不涉及其他法人的名称、商标或标志。若该词为注册商标,则必须提交商标注册证明复印件。(2)在实际工作中没有特别的需求。有时候有些申请人对自己软件的缩写没有特别的需求,往往会为了填表而暂时想到缩写。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本身对软件缩写没有特殊要求。当他们遇到更正时,他们可以通知申请人“不填写缩写”作为更正选项。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节省客户的时间,提高补正效率。在这种情况下,应同时检查源代码和技术文档中是否存在软件缩写和软件全称中未出现的单词,包括源代码和技术文档中的单词和图片。如果存在,应删除(文本)或隐藏(图片)。3、开发完成时间(申请人通常是公司)(1)申请人本身的开发一般应晚于申请人营业执照上的公司成立日期。(2)其他人/公司的发展可以早于或晚于申请人营业执照上的公司成立日期。以上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作权申请人应在30天内予以纠正。逾期不改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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