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4 10:29:39 阅读(141)
1、如何计算文字作品的版税?根据国家版权局颁布的《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除作权人与出版人另有约定外,出版社、报刊出版文字作品的,应当向作权人支付报酬。支付报酬的方式主要包括基本报酬、版税和一次性报酬。出版社可以与作权人协商选择。其中,版税是指出版商以图书定价×发行数×向作者支付版税率的方式。目前,版税率为:(1)原创作品:3%-10%(2)解读作品:1%-7%出版商出版解读作品。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原作品已进入公共领域外,出版商还应获得原作品的授权,并按照原作品的版税标准向原作品的作权人支付报酬。以版税支付的,作权人可以在合同中与出版人约定,出版人在交付作品时,应当向作权人预付最低保证发行数的版税。作品发行后,出版商应每年年底与作权人结算一次版税。第一次出版发行不足1000册的,按1000册缴纳版税,但下次结算版税时,已缴纳版税的部分不再重复缴纳。注:上述规定仅适用于纸介出版的文字作品,不适用于作者自费出版。二、能否通过购买作品获得作权,不能通过购买作品获得作权。作权可分为注册取得和自动取得。(1)注册取得制度。注册取得,又称注册取得,是指以注册为取得作权的条件。作品只有在注册后才能产生作权。作权注册的原则也被称为“程序主义”。(2)自动获取系统。自动获得作权是指作者在创作完成时自动获得作品的作权,不再需要执行任何其他程序。获得作权的方法被称为“无手续主义”、“自动保护主义”。《着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无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着作权。也就是说,作权自作品完成创作之日起产生,受作权法保护。“对于外国人的作品,如果先在中国发表,依照本法享有作权。根据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由此可见,中国的作权取得制度更倾向于对国内主体自动取得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无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根据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与的国际条约,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的作品享有受本法保护的作权。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和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以上是小编对“如何计算文字作品的版税”的回答。我们可以了解到,根据法律规定,版税有一定的计算标准,出版税的计算方法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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