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8 14:55:46 阅读(152)
1、财税优惠1。所有经认可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由原来的25%降低到15%,相当于在原来的基础上降低40%(详见28条《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起实施),可连续三年、三年期满后申请审查,审查合格后继续享受三年税收优惠。(如年纳税100万,申报当年可享受减免40万的优惠,三年可减免120万税,六年可减免240万);2.高新技术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技术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购买价值不足10万元的关键设备和测试仪器的费用,可一次分摊成本;购买国内外先进技术和专利所发生的费用,经税务机关批准,可在两年内摊销。----《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第十条第三条第2001]38号。高新技术企业当年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比上年实际增长10%(含1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可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扣除。----《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第11条第4条。本市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单位和个人收入免征营业税;从事软件作权转让业务和软件开发业务,按技术转让和技术开发业务免征营业税。1.市政府设立专项资金,鼓励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一)市政府设立技术创新资金,支持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由市财政局、市科委、市计委、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等部门和政府出资指导的投资机构,通过市场调研投资、项目开发、风险投资、贷款贴息、贷款担保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二)市政府为鼓励本市组织和个人取得自主知识产权,设立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资金。对申请国内外专利的组织和个人,可以给予一定的专利申请费和专利维护费补贴;对具有市场前景的专利技术实施项目,可以一次性给予一定的专利实施资金支持。对国内外申请专利的组织和个人,可以给予一定的专利申请费和专利维护费补贴;对具有市场前景的专利技术实施项目,可以一次性给予一定的专利实施资金支持。——《北京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一款和第二款。2.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支持作用。所有纳入市预算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通过预算控制、招标等形式,优先购买转化同类产品高科技成果的产品。----京政发[2001]38号]第二十六条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
以上就是关于高新企业享的优惠政策:财税优惠、政策倾斜的相关介绍,更多高新企业享的优惠政策:财税优惠、政策倾斜相关内容可以咨询我们或者浏览页面上的推荐内容。我们将让你对高新企业享的优惠政策:财税优惠、政策倾斜有更深的了解和认识。
推荐阅读
最新文章
猜你喜欢以下内容:
一 客户顾问-张三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