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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30 11:38:31 阅读(666)
红牛商标出现了纠纷,是红牛跟红牛打,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我们接下难看看红牛商标站的原委。
红牛最早是出现在泰国的,是后来才进入中国的,是由许书标在1975年的泰国发明的,在2012年许书标去世,由其儿子许馨雄接管家族产业,在2016年红牛商标到期后,许馨雄方面要求中国内地停止“中国红牛”的生产和经营。中国红牛对于此事当然不干了,所以才有了后来的商标之争,并最终闹到法庭上。
在1995年的时候许书标和严彬在深圳成立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从此红牛便进入了中国,中国红牛也遵守当初严彬和许书标签订的合作协议,中国红牛的商标授权期是50年,并不是只有20年。
在最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于红牛商标案件进行了一审判决,法院判决本次中国红牛提起的诉讼,法院不予支持。此次中国红牛提出的两个请求分别是,确认红牛的17个相关商标红牛中国享有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另一个请求是要求太过天丝支付红牛中国37.53亿元的广告宣传费用。
我们了解到,北京高级人民法院认定自红牛中国成立以来,泰国天丝一直与红牛中国合作良好,并签订了多个商标许可合同,对于商标并没有发生过什么摩擦。而红牛的商标都是属于泰国天丝的,这一点是确认的,而红牛中国要确认红牛系列商标都是其享有的所有权,这缺乏法律依据。而另一方面红牛中国已经发生的广告费用是计入了其运营成本的,再要泰国天丝支付这些广告费用是缺乏法律依据的。
泰国天丝方面也发表声明称红牛的商标许可已经于2016年到期。而红牛中国方面也发表了声明,红牛中国是将红牛系列商标在中国市场从零做到了几百亿的价值,并且是唯一的投入方和价值贡献者,本次红牛中国的诉讼核心是请求法院认定红牛中国对红牛系列商标享有合法权益,也就是合法使用红牛系列商标并其获利合法的权益,并不是说要请求红牛商标的所有权是归红牛中国所有。
但是法院却在审理的时候规避了这一核心问题,只是从商标的所有权上进行再次的认定,并没有按照公司的请求进行审理,偏离了公司的诉求,这种做法有失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不予承认这样的审判结果。
实际上红牛中国和泰国天丝就红牛系列商标的争议以及持续了三年,而要在短时间内解决争议的可能性不大,红牛中国和泰国天丝的商标争议还将持续几年,或许几年过后才会得到双方满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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