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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后如何申请共有?以下两个方法可分别适用不同的情况

2020-09-04 12:00:00 阅读(789 评论(0)

商标注册可以由多个主体共同申请办理,这样申请下来的商标专用权由多名申请人共同拥有。这是在提出商标申请的时候,就明确了该商标为共有商标,那么,商标注册后如何共有呢?


商标注册后如何申请共有?以下两个方法可分别适用不同的情况

图片来源于网络



共有商标的概念: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无论共有商标的主体有多少个,其客体只有一个,才能构成共有商标。也就是说,数个商标注册人共同享有和行使同一商标专用权的商标,才能称为共有商标。


商标注册后如何申请共有?有以下两个方法:


1、原权利人不成为共享人的前提下,可以选择进行商标转让。


根据《商标法》第四章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2、原权利人保有商标权的情况下,可以选择进行商标许可。


  根据《商标法》第四章第四十三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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