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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配方的知识产权:属商业秘密和专利保护

2020-11-24 16:25:28 阅读(3048 评论(0)

很多朋友都很疑惑“配方的知识产权属于哪一类别?”本文就针对该问题进行全面的整理,希望能有助于朋友们答疑解惑。常见的知识产权包括了商标、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多种类别,范围较广,囊括了人们智力劳动成果的绝大多数。


配方的知识产权:属商业秘密和专利保护

图片来源于网络



▍  一、配方的知识产权类别


1、配方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


配方通常是由多种药物、成分、制法、用法、用量等部分组成,在表述上并不具有独创性。而著作权法保护的是作品,且本质上保护的是作者思想的表达方式,不保护思想、原理、制作等。因此,配方不属于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


【案例】:2008年,张品舟的继承人诉杨天鹏的继承人侵害著作权纠纷案。

涉案正骨敷药方是一种中医药方,记载内容反映了治疗骨折的一种技术信息,技术信息属于技术秘密保护范畴。该药方本身作为技术信息的表达方式,由药方名、主治、药物、制法、用法、附记等部分组成,其表述形式是中医配方通常的表述方式,不具有独创性;该药方药物组成的表述也是常见中药药名的组合,在表述方式上亦不具有独创性。故涉案中医药方不属于著作权法所保护的客体。


2、配方可申请专利保护,但不建议!


配方是通过不断尝试配比而产生的一种制作方法,这个方法从无到有,显然是符合“创造性”和“新颖性”要求。根据配方的方法制作出的食品、药品或者工业品一般都能实现一定的功能性,所以在“实用性”的审核方面问题也不大。但是,并不建议配方申请专利保护!


其主要原因是专利技术需要对社会大众公开,而保护期限是20年,过了保护期之后,该配方不仅失去了保护,还能够被社会免费试用。这也是为什么餐饮、医药、工业等行业配方少有申请专利的原因。


3、配方可通过商业秘密进行保护。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并且,商业秘密不限定保护期限,不用对社会公开,对于具有商业价值或关系到企业生存的配方来说,在适合不过。


▍  二、配方的知识产权保护


1、条件:配方申请商业秘密保护需要具备三个条件:秘密性、价值性和措施性。即商业秘密的三性,不为公众所知悉为秘密性;具有商业价值为实用性;采取相应保密措施为保密性。


2、范畴:无法通过专利性申请的技术或秘密;制造产品的方法和工艺;符合专利性但不能专利申请的技术或秘密;不容易通过反向破译的技术或秘密。


3、保护:商业秘密无需申请注册,一般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内部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或通过第三方机构鉴定,因此,商业秘密的保护力度也是相对较弱的。商业秘密是一项相对的权利,专有性不是绝对的,不具有排他性,一旦该商业秘密被公开,任何人都可以获得它并同等地位任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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