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 >知识产权>

知名的著作权版权登记 这5个“坑”要绕开

2021-03-29 10:08:33 阅读(317 评论(0)

著作权虽说是采取自愿登记制度,但知名的著作权版权登记之后的作品在面对著作权纠纷时能作为证据提交。登记著作权的好处不止这一个,是不是心动了?那就赶紧行动吧。当然,在登记著作权时,有5个“坑”一定要绕开。

 

知名的著作权版权登记 这5个“坑”要绕开

图片来源于网络


知名的著作权登记注意事项:

 

1、什么样的作品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2)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


(3)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未成年人创作的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吗?

 

依据著作权法,作者对自己创作的文学、艺术以及科学领域内的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作者的条件是通过大脑思维活动来创作作品,与年龄没有关系。因此即使是未成年人,对其创作的作品也享有著作权。

 

3、版权能在各种商用场合替代商标吗?

 

版权和商标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范畴,主要体现在保护对象上。商标保护的是logo的使用商品及类别,而版权保护的是logo本身。版权可以用在各种商用场合,但是不能替代商标。

 

4、只登记版权不注册商标行不行?

 

商标主要使用在产品上,只有通过注册才能享有商标专有权,不注册就没有商标专有权。未注册的商标不能属于企业的无形资产,也不能通过国家商标局得到保护。没有商标的产品不能进入正规商场销售。


而且,如果只是登记版权,别人也可以抢注成为商标,如果要拿回商标权只有通过撤销或维权。所以,应该化被动为主动,在申请商标的同时,登记版权,预防别人抢注。

 

5、作品登记机关会撤销其登记吗?

 

有下列情况的,作品登记机关应撤销其登记:


1、登记后发现有本办法第五条所规定的情况的;


2、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相符的;


3、申请人申请撤销原作品登记的;


4、登记后发现是重复登记的。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转载时需著名出处
本文关键词:

首页

产品

万商学院

客户服务

会员中心

当前站点

h

选择站点

全国站成都

一 客户顾问-张三

已为0个客户提供专业互联网服务咨询
  • 手机号码
  • 验证码图形验证码换一张
  • 短信校验码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