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30 13:56:47 阅读(156)
本文发表在2010年202期《广告大观(理论版)》中,主要利用SPSS软件对包含5758个样本的数据进行Logistic回归分析,考察网络人肉搜索参与者的人口统计特征、基本网络使用情况以及网络参与者对人肉搜索的具体影响。研究发现,23-27岁的男性低收入群体、经常参与网络口水战的人、喜欢在网络上撒谎的人、发泄情绪的人、吸引他人注意力的人、更愿意讨论陌生人私人话题的人、在网络和现实中表现不同的人更容易参与人肉搜索。而且是否参与人肉搜索与网龄和每天上网时间有关。从1994年到2009年,中国互联网用户从最初的不到1万人发展到现在的2.98亿人,普及率达到22.6%,已经超过了世界平均水平[1]。在过去的15年里,中国互联网凭借其庞大的用户基础和不断的技术更新,衍生出各种新的沟通方式和行为模式。人肉搜索是一种新的网络行为模式,于2001年首次出现。自2006年以来,人肉搜索频率迅速上升,影响力迅速扩大,人肉搜索日益成为一种“综合症”网络现象。2006年的“虐猫事件”、“铜须门”事件,2007年“姜岩案”和“3377事件”,2008年“藏独王千源事件”、2009年的“地震诅咒女性事件”和“捉迷藏事件”已成为当时网络舆论的焦点事件,人肉搜索的影响逐渐从网上扩展到线下,对事件当事人及相关社会领域产生了巨大影响。在这种情况下,研究网络人肉搜索是非常必要的。1.集群行为研究集群行为(CollectiveBehavior)又称集合行为、集体行为或聚合行为。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是这一研究领域的先驱,他于1895年在《乌合之众》中发表了一部关于“群体心理”的作品、“群体意见和信念”、开创性地分析了“群体分类与特征”[2]等。后来,精神分析的创始人西格蒙德·弗洛依德继承并发展了勒庞的研究成果。美国社会学家罗伯特正式将集群行为纳入社会学研究领域·E·帕克,1921年,他在芝加哥大学社会学系任教期间与E合作·W·伯吉斯在《社会学科学导论》一书中详细分析了集群行为,认为集群行为始于社会互动。”集群行为是......[3]社会互动的结果。目前,社会学界一致认为,集群行为是一种自发性、偶然性、无组织性、情绪性、狂热性、失范性和短暂性的社会互动[4],在一定诱发因素的影响下突然爆发。由于集群行为是一种突发的集群互动,参与者容易受到集体情绪、谣言和谣言的影响,容易产生社会失范。基于对集群行为机制的不同分析,社会学领域对集群行为的后续研究可分为五个分支[6]:模仿理论、感染理论、应急标准理论、匿名理论和斯梅尔塞理论。每个分支都是从不同角度解释集群行为的学术社区。由于集群行为是由许多人共同发生的,因此集群行为的主要因素必然涉及到集群的概念。首先,集群行为的群体是非正式和无组织的群体。群体成员之间存在很大的结构差异,但由于某种特定的共同性或联系,它们聚集在一起,这与网民在网络中的存在状态几维一致。集群行为的主体更像是一种“聚众”的状态。帕克认为,“聚众是为了抑制其成员之间的差异,并且是无批判的、情绪化的,所有人都把注意力集中在某些对象上。容易受到暗示的影响是聚众的特点[7]。因此,从众、暗示、感染等心理因素必然存在于集群行为主体之间,以及刺激、暗示、模仿等行为因素。本文将分析网络人肉搜索作为一种网络集群行为,其参与者行为变量对参与人肉搜索可能性的影响。2.网络舆论研究舆论舆论(PublicOpinion)系统研究起源于李普曼的舆论学。传统的舆论研究并没有就舆论的准确定义达成一致。例如,刘建明认为,“舆论是大多数人的共同意见,显示社会的整体意识和集合意识,权威”[8];余国明认为,“舆论是社会或社会群体对最近发生的社会问题的共同意见,这是人们普遍关注的。”[9]。这也反映了舆论作为一种社会存在本身的复杂性。虽然学者们对什么是舆论有不同的观察角度和定义,但舆论的基本组成部分基本上可以形成共识,包括舆论的主体、舆论的对象和舆论的存在形式。在舆论研究中,舆论主体的研究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但也是一个非常困难的问题。舆论的作用是实体的,但舆论的主体是“非实体的”。与集群行为的主体类似,舆论的主体必须是一个群体。这个“非实体”群体聚集在舆论调查中,但在现实生活中通常是分散的;群体的构成是可变的,会随着社会结构的变化、一些社会问题的出现和消失而不断重组;按照一定的规则,有意识地组织的群体也不同于原本意义上的自由公众[10]。也就是说,舆论的主体是不断变化的,不同话题的舆论主体是不同的。在这个层面上,舆论的主体不同于集群行为的主体。集群行为的主体是帕克所说的“聚众”状态,舆论的主体应该是美国社会学家布鲁默所说的“公众”,他们共同面临一个话题;他们对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有争议;他们讨论了问题的解决方案,这是相对理性的,是舆论形成的核心[11]。网络舆论是网络舆论的一种表现形式。由于中国网民群体的日益庞大,以及网络的匿名性、互动性和分散的聚集性,网络舆论对现实社会的影响越来越大,网络舆论日益成为舆论的晴雨表。近年来,我国网络舆论主体的研究倾向于研究具体舆论事件中的舆论主体,更倾向于研究非理性舆论主体的引导和调控。刘正荣认为,非理性网络舆论的主体“处于没有社会约束力的匿名状态”。即使他失去了社会责任感和自我控制能力,他也可以把自然情绪发泄成一个本能的选择,并在‘法律不负责任的人’的心理控制下展示最深层次的“自我”[12]。在这种情况下,人肉搜索作为一种典型的非理性舆论表达行为,其参与者的研究更有意义。3.从学术文献的角度来看,现有的人肉搜索研究在“中国期刊网”中根据主题“人肉搜索”获得了85份相关文献;根据关键词“人肉搜索”搜索只获得了6份文献,研究的重点主要是道德和法律层面。例如,《人民检察院》在2008年第21期中发表了一篇题为杨涛的文章《人肉搜索的罪与罚》,2008年第21期《消费导刊》发表了一篇题为《从伦理角度分析“人肉搜索”现象》的文章。在传播领域的研究文献中,一些作者开始关注人肉搜索的机制和特征。在传播领域的研究文献中,一些作者开始关注人肉搜索的机制和特征。例如,2008年第11期《东南传播》发表了一篇题为米莉的文章《网络“人肉搜索”的传播分析》,从虚拟和现实的角度谈论人肉搜索,认为人肉搜索本质上是一种人际传播。然而,在目前的所有文献中,我们还没有找到使用定量方法来探索人肉搜索主体的结果。在刘迪等2009年的《网络人肉搜索舆论框架研究》[13]文章中,作者涉及到网络人肉搜索的主体、对象和特点。在对象方面,作者总结了10个典型的人肉搜索事件,总结了娱乐恶搞、社会道德、婚姻道德、民族情感四种常见的人肉搜索事件,利用因素分析网民关注典型人肉搜索事件的两个主要因素是社会道德和婚姻道德。人肉搜索的特点是舆论领袖的数量;舆论数量随着时间的增长而迅速增长;舆论产生和结束迅速;舆论日常波动过程明显重叠;网民普遍不合理等。在人肉搜索的主体方面,作者认为主体年龄集中在19-27岁,男性为主,人肉搜索群体平均收入水平不高,大多数大学生。然而,鉴于样本总量有限,本文的主要研究难以进行更高层次的数据分析,更注重人肉搜索参与者的人口统计变量。鉴于此,本文的研究将重点关注网络人肉搜索的主要研究,进一步探索网民的网络年龄、日常互联网时间和具体的网络使用行为对其参与人肉搜索的影响。2、研究设计1.概念定义人肉搜索可分为广义和狭义。广义的人肉搜索是指通过提问和寻求帮助在互联网上获取信息的过程。信息来源广泛,包括网民通过搜索引擎搜索到的信息,以及网民根据自己的经验提供的帮助和答案,如“新浪爱问”、“雅虎知识堂”等。狭义的人肉搜索是指网民聚集在特定的网络社区,围绕某一话题展开辩论,深入各级寻找当事人的相关信息,并在网络上发布,试图影响事件主体的现实生活的网络行为。本文的研究对象是狭义的人肉搜索。2.本文主要采用网上固定样组和电话访问CATI的调查方法。调查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广州、厦门、大连、青岛、沈阳、西安、成都、重庆、武汉、深圳、锦州、宝鸡、汉中、襄阳、东莞、绵阳、无锡、苏州、徐州、洛阳、开封等23个,共回收5758份有效问卷。总样本的年龄和性别接近最近互联网的人口比例。3.研究假设1:参与人肉搜索的人主要是23岁左右的年轻人,收入不高,男性居多。3.研究假设1:参与人肉搜索的人主要是23岁左右的年轻人,收入不高,大多数男性。假设2:人肉搜索是否与网络年龄有关。刚开始接触互联网的人很容易参与人肉搜索。随着网络使用经验的增加和各种规则的获取,人肉搜索的可能性越来越小。人肉搜索是否与每天的上网时间有关,每天上网时间越长,参与人肉搜索的可能性就越大。假设三:是否进行人肉搜索与网民的网络使用行为有关。在网络参与行为方面,喜欢在网络上撒谎的人、经常参与网络口水战的人、在网络上能够更自由地发表言论的人、在网络和现实中表现不同的人更容易参与人肉搜索;在演讲目的方面,在线演讲是为了展示自己,吸引他人的注意,在线演讲是为了发泄情绪,在线演讲是为了消磨人们更容易进行人肉搜索的时间;从参与的话题,更愿意讨论陌生人私人话题的人更容易搜索人肉。本文主要使用SPSS软件建立Logistic回归模型,验证假设。本文主要使用SPSS软件建立标志回归模型,以验证假设。选择“人肉搜索”作为变量,将问卷中的“参与人肉搜索”(A22-9)五级量表中的“从不”重新编码为“0”变量和“偶尔”、“有时”、“经常”和“总是”重新编码为“1”。自变量包括三类:六种人口统计变量,包括性别(x1)、年龄(x2)、婚姻状况(x4)、受教育程度(x5)、学生是否(x6的重新编码)、个人月收入(x7);基本网络使用情况有两种,包括网龄(x16重编码)和每日上网时间(x17);八个与人肉搜索相关的行为变量,包括网上说谎的频率(a22-1)、参加网络口水战的频率(a22-4)、在网络和现实中自由发言的程度(b2-1)不同(b2-4)、上网是为了展示自己(c4-1)、上网是为了发泄情绪(c4-2)、上网是为了打发时间(c4-5)、更愿意讨论陌生人的私人话题(c7-5)。3、分析和讨论人肉搜索的主体是指参与人肉搜索的人。本研究主要研究三个部分:人肉搜索主体的人口统计特征、基本网络使用特征和与人肉搜索相关的特殊行为,总模型如下:表1:Logistic回归模型注:人肉搜索参与者:①*代表显著水平<0.05**代表显著水平<0.01***代表显著水平<0.001②Cox&SnellRsquare=0.2841.通过上述Logistic回归模型,我们可以看到人口统计特征对人肉搜索(1)年龄和婚姻状况的影响,人肉搜索参与者的年龄和婚姻状况分布对网民是否参与人肉搜索有一定的影响。年龄倒数、年龄平方倒数、婚姻状况乘以年龄倒数、婚姻状况乘以年龄二次方倒数五个显著水平均小于0.05。如图1所示,参与人肉搜索的网民年龄在23岁至27岁之间,已婚人士和未婚人士都有15%的可能参与人肉搜索。图1:年龄和婚姻状况对人肉搜索的影响。已婚人士和未婚人士在23至27岁之间相遇。在这个阶段,未婚人士比已婚人士更有可能参与人肉搜索,而在这个阶段之前和之后,已婚人士比未婚人士更有可能参与人肉搜索。总的来说,未婚网民在15-27岁之间进行人肉搜索的可能性在上升,然后在下降期,而已婚人士参与人肉搜索的可能性总是在下降阶段,而已婚人士的下降速度比未婚人士慢。根据中国互联网发展中心的最新数据,2008年中国网民整体年龄结构占2007-2008年网民年龄结构比较[14]是10-19岁,通过这个比较我们可以看到,最有可能参与人肉搜索网民群体年龄略大于整体网民群体年龄。根据中国互联网发展中心的最新数据,2008年中国网民整体年龄结构占2007-2008年网民年龄结构比较[14]是10-19岁,通过这个比较,我们可以看到最有可能参与人肉搜索网民群体年龄略大于整体网民群体年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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